静安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静安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取号:JA4308001-2018-002发布机构:区教育局标题:静安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静安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文号:静未保委〔2018〕1号主题分类:科技、教育/教育成文日期:2018-03-15发布日期:2018-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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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静安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静安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各街道(镇)未保办、各中小学校(含民办)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现将《2018年静安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静安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
静安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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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静安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
2018年,静安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本区经济社会发展新部署,不断改革创新、真抓实干,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和谐、安全、稳定的家庭、学校和社会环境,推动本区未成年人保护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着力提高校园安全防控水平
1.提升安全教育实效。一是教育部门要推进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公共安全教育的指导意见》(沪教委青〔2017〕24号),健全管理机构及工作机制,构建中小幼一体化公共安全教育体系。二是完成2018本区24所安全教育体验教室建设任务。三是充分利用已建成的安全体验教室,开展安全课程研究,并参加市教委组织的公共安全教育共享场所管理使用人员培训。四是多渠道开展公共安全教育,以开学第一周、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全国交通安全教育日、119消防教育日、防灾减灾日以及放假前夕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开展针对性安全教育。督促指导各中小学按照市教委要求,规范开展每月一次疏散逃生演练,积极参与第11届全市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知识技能展示活动。继续开展“小红帽交通安全宣传”,利用迪士尼提供的影像资料开展“火安全”“水安全”及“交通安全”教育。
2.提高学校风险防范能力。一是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治安防范、火灾预防、校车安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学校及时发现和整治学校安全隐患。完善对学校水泵房、配电房、地下车库等新建场所的安全管理,培育一批消防安全示范校、达标校。
3.推进落实安全中心建设。着手建立区级安全中心,并与市中心联网对接。推动学校安全管理平台应用普及到全市中小学,充分发挥网络平台视频巡查、信息报送、应急处理、教育培训等功能。
4.完善校车等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学校集体外出活动用车管理要求。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协同配合,提高校车安全保障水平。开展校车突发火灾等情景下的安全疏散演练。继续实施校车许可制度,加强校车运行动态监管,严厉查处校车违规行驶、违规停靠、司乘人员不按规定系扣安全带等行为。不断提升校车安全性能,校车每年二次到车辆检测站上线检测,建立交警队对车辆安全带、逃生锤、灭火器、医药箱等随车物品拍照检查制度,确保车辆安全性能及相关物品完好有效。
二、努力营造未成年人发展良好环境
5.加强学校周边治安和交通环境治理。公安部门要切实落实公安部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秩序的“八项规定”,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加强上、下学时段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管理;对涉及学校周边的治安、交通和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治理;要及时发布学校周边治安、交通预警信息,有效防范、及时处置非法入侵校园以及校园暴力事件,确保学生安全。
6.加强学校周边经营市场管理。市场监管局要继续严把中小学周边200米范围内的新开业申请,要继续加强对生产领域涉及未成年人产品的质量抽检及风险监测,依法处置产品质量违规行为;督促经营者落实“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法规,并受理相关举报。绿化和市容、城管执法部门要继续坚持疏堵结合、因势利导的管理原则,结合“补短板、治五乱”专项治理积极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七个一”工作,有效改善学校周边市容环境。
7.加强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文化执法、公安、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保持“扫黄打非”工作高压态势,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培训,增强文化市场经营者依法经营的自觉性,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强寒暑假期间文化市场重点治理,开展出版物市场、教材教辅读物等专项整治。规范网吧管理,严格依法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行为,继续加大无证无照网吧的查处力度。加强对酒吧场所的执法检查,防止酒吧接纳未成年人现象的发生。不断完善网络文化市场监管联动机制和应急反应机制,加大互联网文化、视听、出版等领域的监管力度。
8.培育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文化氛围。宣传文化系统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引导未成年人形成积极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部门要紧密结合中小学生课程改革,促进知识体系和价值体系的有机统一,同时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生涯教育,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师队伍建设,推进中学生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工作。相关部门加强对网络游戏的监管力度;督促社会文化场所对未成年人免费或低价开放,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
9.促进体教结合发展。体育部门要推进实施《上海市体教结合促进计划(2016-2020年)》,加大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建设和青少年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开展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做好暑期青少年体育品牌赛事。继续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体育事业。
10.加强医疗保障,深入推进医教结合。卫生计生部门要配合教育部门进一步提高“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因病缺课缺勤网络直报系统”覆盖面,提高直报质量。继续保持高水平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继续加强对学校和托幼机构晨检、健康巡查和消毒等工作指导,指导学校落实各项传染病重点防控措施;继续做好学生常见病监测和重点疾病干预工作,继续加强儿童意外伤害防治工作;加强特殊儿童健康管理;开展基于膳食与健康状况监测结果的健康干预,推广健康饮食、适量运动的健康生活方式、保持健康体重;开展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活动;开展儿童喜闻乐见的控烟主题宣传活动,依法加强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的控烟监管执法工作。
三、加强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关注困境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11.加强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禁毒、公安、教育等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禁毒工作的要求,扎实推进“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规划2016-2018”,通过示范校创建、毒品预防教育师资培训、禁毒科普教育和禁毒社会实践等形式,持续增强广大学生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
12.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区未保委各相关委员单位要认真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7﹞32号),完善困境儿童保障网络和机制,加强儿童福利机构或困境儿童临时照料场所的建设。民政部门要牵头切实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确保各项关爱保护、救助保障、安置措施都能切实到位。同时,民政部门要加强收养登记管理工作,保障被收养儿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孤残儿童保障水平。妇女儿童保护组织要推动全社会树立未成年人优先意识,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13.加强《反家暴法》贯彻执行力度。妇联、公安、教育等相关单位要按照《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主要工作职责分工》,各司其职,不断完善本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联动机制。继续加大《反家暴法》的宣传、学习和培训力度,借助“国际儿童日”、“消除对妇女的暴力国际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进一步做好《反家暴法》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推进落实《反家暴法》,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14.加强特殊群体未成年人保护。各级公安、教育部门,各中小学校等要积极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教育部门要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加强预防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同时,整合各相关单位资源,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及时干预、震慑涉校涉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切实采用日常监察与专项监察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童工行为,进一步推进未成年工劳动保护工作,切实保障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
15.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共青团组织不断深化青少年服务和权益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十三五”青少年发展状况指标监测工作。充分利用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功能,依托专业社工队伍,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志愿服务、行为矫正、就业指导等服务。妇联组织要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为未成年人营造和睦的家庭成长环境。充分发挥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作用,搭建区域家长教育慕课平台的框架,将中心现有网络平台(网站、微博、微信)进行集成,建构网络环境下的家庭教育指导模式,为家长提供咨询服务。借助区域内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及其它专业部门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四、完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体系
16.推进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监督机制不断创新和深化。不断加强司法机关间配合衔接。优化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体系,加强司法保护与社会保护的衔接配合,及时总结观护工作成效。继续完善“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以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为契机,不断提高对未成年人权益的综合保护水平。大力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活动,以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为导向,继续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检察官志愿者”等工作,不断推进未检工作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
17.完善少年司法保护工作机制。区法院要创新少年司法参与防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新途径,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和配合,建立法庭教育、家庭指导等工作机制,从源头防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断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的涉少案件与家事案件的审判模式,及时总结家事审判改革经验。积极开展“春天的蒲公英——小法官网上行”活动,引导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充分发挥静安区法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作用,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8.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教育转化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动态排摸、分析本地区重点青少年群体思想状况、行为动态、家庭教育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开展针对性预防预控和教育转化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预防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门学校(彭顺中学)心理健康矫治指导中心的作用,做好三级预控生管理,对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积极开展结对帮教工作。司法行政部门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加大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探索完善未成年人社会矫治工作,不断加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教育改造工作。
五、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夯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基础
19.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核心指标体系测评工作。各级未保委相关成员单位按照《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关于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核心指标体系测评工作的通知》(沪未保委〔2016〕1号)要求,全面深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核心指标测评工作,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评估报告。发挥核心指标体系评估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监测评价、导向引领作用。有效监测未成年人保护状况,分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点与难点,有针对性地采取保护未成年人的有效措施。
20.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建设。各级未保部门要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完善区、街道镇、居村委以及学校未保网络建设。以未成年人保护核心指标监测为抓手,探索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象数据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效评价标准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健全完善未成年保护工作信息共享、工作会商、联合执法等机制,联动开展未成年人帮困助学、法治教育、心理疏导等工作。继续加强专兼职未保干部队伍建设,开展相关培训,指导他们开展个案***、课题调研等工作,不断提高未保工作人员实施未保法律法规的能力。开展2016—2018年度市、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