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静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取号:JA1300000-2012-011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标题: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静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号:静府办发〔2012〕8号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政务公开成文日期:2012-06-21发布日期:2012-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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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静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2012年静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2012年静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12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全面贯彻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以及《2012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牢牢把握“开放促发展、法治筑和谐”的主基调,把政务公开作为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全面提升我区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更好地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更好地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坚持依法、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重点围绕公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
(一)深化预决算信息公开。积极推进区级部门预决算和区本级“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参照市级做法,逐步做到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外,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经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的部门预算、决算信息,区本级“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二)深化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按照要求做好专项资金信息上下联动公开,努力实现“分配到哪里、流转到哪里、公开到哪里”。按照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要求,积极探索区级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拨付流程和分配结果等信息。
(三)加大审计公开力度。继续推进审计公开,除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及影响安全稳定的外,主动公开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要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和整改报告。
(四)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透明度。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全面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的政策、程序、房源、对象、过程及退出情况等。依法公布国有土地出让情况,严格履行公告、告知、论证和听取意见等征收程序,在征收范围内公布补偿方案、补偿标准和补偿结果等各环节信息。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全面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企业名单及处理情况。对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依法应招标的项目,准确公开招投标信息、投标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等。
(五)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诚信收费”栏目建设,及时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依据、项目、范围和标准,对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的调整,及时公开原因、标准和执行期限。
(六)加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管信息,加大食品安全标准等知识的宣传普及。推进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加大超标污染物监测等知识的宣传普及。依法公开公共卫生场所、人员资质审核、专项检查治理、违法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管信息。主动公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信息。按照要求稳步推动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七)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和相关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各主管部门要切实推动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体育、文化、公益慈善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和相关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加强督促指导,引导有关单位和组织逐步完善相关信息披露制度。
(八)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公开。加大信用信息公开力度,按照要求继续探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专栏建设。
二、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
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
(九)严格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深化对《条例》、《规定》等行政法规、规章的理解应用,严格依法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一步提高答复水平和应对行政复议、诉讼能力,降低纠错率。引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
(十)加快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区政府信息公开集中受理和在线受理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升级改造依申请公开处理系统,修订答复示范文书,优化系统功能,加强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的互联互通。调整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办法,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基本流程,增强申请办理工作的规范程度。
(十一)重点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加强会商制度,针对依申请公开工作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牵头部门召集有关方面共同参与研究,分析典型案例,解决共性问题,指导面上工作。针对未主动公开但申请量较集中事项,建立由依申请公开转变为主动公开的推动机制。
三、进一步强化基础性工作
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和常态要求融入政府工作,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强化政府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十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区政府信息公开集中查阅点、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便民查阅点窗口建设。深化“上海静安”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搜索引擎功能,增强网上公开信息的集中度和规范度。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编辑、发放等传统渠道建设,积极探索政务微博等新渠道作用,及时发布重要政策、大型活动和突发公共事件等热点信息。
(十三)健全行政公文报备制度。完善行政公文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切实履行公文的信息公开属性判定审核程序,提高公文类政府信息的公开率,加强公文报备和公文管理。历史性公文的公开属性梳理,随同文件移送区档案馆的归档工作同步开展。
(十四)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制度。根据《条例》、《规定》的要求,以及上级条线的业务指导,梳理本部门制作、获取的各类政府信息,尤其是“非公文类”政府信息,编制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并定期进行增补。
(十五)加大信息公开监督指导力度。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并通过考评指标的修订,引导督促各部门重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过程性监督,利用电子监察系统汇总有关数据,及时反馈,定期通报。组织开展集中培训,更新编制工作手册、通讯录等,加强工作交流,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强化队伍建设。
2012年是上海市深入推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关键一年。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工作要点要求,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细化本部门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明确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稳妥有序地推进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