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全面实施非现场交通违法异地处理关于跨省处理异地违法相关的一些知识(一)
目前,公安部为贯彻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已推出了非现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异地处理改革措施,并在试点的基础上,全国全面实施。从本期开始,本报将整理发布有关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异地处理的相关知识,并继续发布一道“驾驶员考试模拟题”,读者们不妨来做一下。
自2020年5月1日起,非现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异地处理在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等5个省(区)试点,试点效果良好,受到了广大驾驶人的积极肯定。6月10日在山西、辽宁、上海、海南、重庆、甘肃等6个省(市)推广实施,6月20日在天津、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陕西、宁夏等9个省(区、市)推广实施,6月30日在北京、吉林、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西藏、青海、新疆等11个省(区、市)推广实施,实现全国全面覆盖。
随着新政全面实施,当事人对交通违法行为事实无异议的,除了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还可以自主选择在发生地以外的任意地方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大大方便了驾驶人处理异地交通违法,减少群众两地奔波。当事人明确接受跨省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地公安交管部门将协助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履行调查交通违法行为事实、告知处罚内容和当事人的权利、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程序,并由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按照发生地标准作出处罚决定。
问:什么是非现场交通违法?
答:非现场交通违法一般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形成的交通违法罚款。闯红灯、超速等行为被***头拍摄后被交警取证的违法,和违法停车后被交警“贴条”都属于非现场交通违法。如车辆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交警现场开具交通违法处罚书,同时需要车主本人签字确认,则属于现场交通违法(如逆行被交警拦住开处罚单),此类罚单须在15日内处理完毕。
问:异地违法如何缴纳罚款?
答:1、营业网点缴纳:缴款人可持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到处理地所在省的代理银行在全国任意的营业网点缴纳罚款。收取罚款后,代理银行会向缴款人出具缴款凭据。2、手机银行等方式缴纳:缴款人自行使用计算机、手机、银行自助服务终端等登录缴款界面,录入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确认无误后缴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