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掇刀区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4月18日收到来自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推送的抽样单编号为SBJ2342***********39高油酸菜籽油不合格报告,报告书编号为2023SC0123,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3月21日,荆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所受省市场监管局委托对荆门市东方百货大厦销售的标称当事人生产的荆花牌高油酸菜籽油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检验,被抽检产品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3年4月19日,掇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对其实施现场检查。当事人于2023年2月12日生产了16桶规格为5L的高油酸菜籽油,销售价格110元/桶,货值金额1760元。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对外公示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目前已召回13桶。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生产的上述高油酸菜籽油不符合产品标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食品安全指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召回涉案产品进行整改,同时涉案产品虽不符合产品标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食品安全指标,但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属情节轻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当事人整改情况
当事人生产经检验不合格的高油酸菜籽油,主要原因是高油酸菜籽油属近年市场出现的新产品,目前没有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当事人执行企业标准生产,且菜籽油在储油罐中接触氧气氧化,运输储存中温度变化大也会导致过氧化值超标。当事人主要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保证食品安全:1、与专家沟通,修改完善严格制定企业标准;2、提高工艺水平,严格把关出厂质量,确保复杂环境中的高油酸菜籽油品质合格。
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 年 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