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胡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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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7月09日发表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胡丽华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胡国云、乔云耀
继承人:胡丽华
坐落:夹江县甘江镇胜利巷3号1幢1层1号;
不动产权证号:夹房监证0066751号、夹国用(1990)字第01558号;
建筑面积:62.7平方米;
用途:住宅。
夹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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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15:50:2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