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襄城烟草专卖局送达公告城烟处送公字2023第02号
襄阳市襄城烟草专卖局
送达公告
城烟处送公字[ 2023 ]第02号
2023年3月1日,我局在襄城区二广高速欧庙服务区查获无主涉嫌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一案,于2023年6月5号在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告:襄阳市襄城烟草专卖局(2023)01号公告,公告三十日期满无法找到当事人。根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对于依法查获的烟草专卖品,自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张贴通告、发布公告等措施之日起三十日内无法找到当事人的,经本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变卖等处理措施,变卖款上缴国库”规定。本局决定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如下行政处理决定:对玉溪(细支清香世家15条、云烟(紫) 378条、红河(软甲)634条、红河(小熊猫世纪风)106条、红塔山(大金典1956)110条,共计5个品种1243条卷烟予以变卖处理,变卖款上缴国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将城烟行处理【2023】第36号行政处理决定书予以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期限为三十日,期限届满视为送达。
襄阳市襄城烟草专卖局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