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噪令来了中高考期间这些事儿千万别干
中高考即将来临,为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宁静的学习、生活和考试环境,日前,乐山市井研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管制的通告》,要求做好中高考期间考场周边噪声污染管控工作,为全县考生营造温馨的学习、生活、考试环境。
具体要求
一、中、高考禁噪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至6月19日,分“噪声严控期”(从5月25日至6月4日)和“噪声禁止期”(从6月5日至6月13日、6月17日至6月19日)。禁噪期内,除按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对环境噪声进行严格控制外,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在城区范围内的建筑施工场地昼夜噪声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禁止在每日22:00至次日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施工。因抢修、抢险作业和特殊工艺需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并公告周边居民。在居民集中的地区和学校附近产生噪声的工矿企事业单位也按此要求执行。
(二)禁止餐饮业和室内外文化娱乐噪声干扰考生学习和休息。在居民较为集中的地带和学校附近,营业性噪声昼夜均不能超过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午12:00至15:00和晚上22:00至次日6:00停止产生噪声的营业活动。市民在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严格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在进行房屋室内装修时,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影响考生学习和休息。
(三)城区沿街店铺、市场摊位、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商品推销(展销)等商业经营活动,严禁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它发生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四)严禁各类机动车在城区街道和居民区使用高音喇叭鸣笛;严禁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消声器和声响装置。
(五)在城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群众性娱乐、集会活动,严禁使用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超高音量的音响器材,其音量不得超过70分贝,时间不得超过20点30分,避免影响考生学习和休息。
二、中高考期间,井研生态环境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体旅游局和研城街道办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联合开展昼夜巡查,对违反《通告》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依法查处。
三、敬请机关单位和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对噪声污染违法行为,将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拒绝、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监督投诉办法如下:
县区域内从事商业经营、露天娱乐、集市及室内装修、室内娱乐、城市区域内机动车辆鸣笛等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生活噪声监督举报电话:110
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娱乐噪声监督举报电话:0833-2316802
工业企业噪声监督举报电话:08333-713337
建筑施工噪音监督举报电话:0833-3712035
占道经营、沿街叫卖噪声监督电话:0833-3736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