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为沈阳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4月27日,在“沈阳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12+1’赛道一季度工作情况”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上,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庆章表示,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围绕“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在全面深化改革促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上实现新突破”赛道具体任务,统筹实施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三年行动。以扩总量、提质量、优结构为目标,联合29个部门,制定12方面40条举措,各地区、各部门同步出台配套措施,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三年行动提供有力支撑。
截至一季度,全市实有市场主体115.91万户,同比增长10.47%,增幅在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三;全市新设市场主体5.95万户,同比增长39.95%,增幅在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二。全市实有、新设、净增市场主体数量、实有市场主体同比增幅均列全省第一。
市场主体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持续优化准入环境,不断提升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水平,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0.5天,营业执照办理时间不超过2小时。上线企业登记“掌上办”,补齐渠道空白。全市一季度营业执照实际平均办理时间1.7小时。
继续降低准营门槛,纵深推进“一业一证”,在特种设备、药、械、食4大领域20个业态实现“一个行业一张许可证”。其中,特种设备领域在全国率先创建“码上管理”模式;药械领域“行业综合许可”制度改革领跑东北;食品领域全省首创“两统一”审批机制。全面推开“证照联办”,创新实现跨省、市、区三个审批层级,并联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和食品、工业产品等21项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打通准入准营和审批层级壁垒。
深入推动注销改革,持续加强简易注销改革力度,扩大适用范围,建立容错机制,将公告时间由45天缩减至20天,环节减少至2个。推行注销“一次办”,实现一并注销营业执照和食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行政许可。
着力打造“清风窗口”,编制涉企审批事项《办事不找关系指南》,明确权力事项清单、办事不找关系路径、合规办事业务指南、违规事项禁办和容缺办理事项清单。
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提升
畅通市场主体融资渠道,联合邮储银行,开展“百亿送贷行动”,服务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一季度为2826户市场主体发放11.99亿元贷款,同比增长56%。
发挥非公企业党建引领作用,全市149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全部建立党建指导站,配备298名专(兼)职党建指导员,为企业提供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知识产权、品牌培育等市场监管领域一站式指导帮扶。
持续提升检验检测服务效能,构建“线上平台+线下站点+专属队伍”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套餐”“离岸检测”和技术攻关服务。进一步下调建筑材料等产品22个项目最高40%的检验检测费用,对全市企业生产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医用外科口罩等提供免费检测。
构建新型市场主体服务体系
发挥知识产权对创新发展的推动作用,启动知识产权“百企千人”服务活动,推动服务入园惠企。在生物医药等7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对实施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利、知识产权融资、专利保险、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累计发放补贴435万元。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试点。进一步优化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范围,推动专利预审提质增效。
强化标准示范对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一季度,全市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34项,省级地方标准25项,发布市级地方标准6项。《街道和乡镇政务诚信评价指标与规范》成为国内首个街道和乡镇政务诚信评价地方标准,填补领域空白。“工业机器人数字化车间标准应用试点”等2个项目获批国家级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居东北第一。4项企业标准在3个领域被认定为2022年度辽宁省企业标准“领跑者”,沈阳市获评领域和企业标准数量均居全省首位。
夯实高质量发展对现代产业体系优化升级的支撑作用,开展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联合全市23个部门,围绕推动消费升级,增强制造业竞争力,培育壮大沈阳品牌等6方面,出台21项举措,保障有效供给。
着力维护普惠公平市场环境
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开展“净源”行动,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类政策措施。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平稳有序的市场价格秩序。
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建立消费维权专家、法律援助团和志愿者“三位一体”的维权体系。在百余家大型商业企业、行业协会、网络平台及共享单车企业开设消费维权快速和解通道。
营造规范有温度的监管环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坚决避免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无处不在”。建立首违免罚制度,明确85条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免罚事项。(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王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