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湾区举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专题培训
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重要方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遏止“奇葩”文件出台,是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部署要求的重要抓手。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水平,依法保障“产业第一”发展目标更快更好实现,推动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3月31日下午,金湾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专题培训在区市民服务中心C栋一楼会议室如期举办。此次培训由区司法局罗欢局长主持,邀请珠海市司法局田志漪科长授课,各镇、区直各有关单位近60余名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业务分管领导及股室负责人参加培训。
田志漪科长围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概念和特征、制定程序、内容规范与限制等方面进行讲解,通过数据对比、案例分析等方式深入剖析越权设置行政处罚、限制或排除竞争、制定程序不合规等常见的合法性、合理性及规范性问题,为起草及审查单位指明工作重点与改进思路。
此次培训,为今后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专业指导。参训人员纷纷表示,培训内容翔实、讲解精准透彻、指导性与针对性非常强,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接下来将结合自身岗位,切实把掌握的理论知识转化为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工作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