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法院坚守大山的初心法官
他身材高瘦,皮肤黝黑,处事沉稳,自律严谨。他扎根基层人民法庭19年,为法院审判、执行事业鞠躬尽瘁、立下汗马功劳。由于工作业绩突出,他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广西法院建院70周年最美贡献者、全区优秀法官、全区法院优秀共产党员、全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先进个人,2011、2012年连续两年被评为“感动梧州法院十大优秀人物”,个人记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他就是苍梧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法官潘锦波。
从而立到知天命,坚守基层19年无怨无悔
1995年春天,潘锦波还是一名小伙子,他怀着满腔的热情,主动要求到离家最远、条件最艰苦的基层法庭工作。而这一坚守就是19年。刚到法庭的时候,有一天,来了两位为山林纠纷争执不休的老农。潘锦波兴致勃勃地运用法言法语,向两位朴实的老农释法说理,但是费尽了口舌,当事人怎么也理解不了他口中的说的是什么道理,最终,还是当时的老庭长接手帮忙调解了这起纠纷。这件事对潘锦波触动很大,他意识到,在基层法庭工作,必须要用群众语言。因此,他一方面向老庭长、老前辈学习如何做群众工作,另一方面,他常年行走在大山间、田埂地,处处留下了他与群众在一起的身影。
基层法庭面对的大多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案,可潘锦波认为,再小的案,于老百姓而言,都是天大的事。有一起山林纠纷,潘锦波从双方的争论中意识到,主要是因为双方对各自的山林界限不清楚才引起的分歧,于是,潘锦波决定和当事人一起亲自到山上勘验现场。山里的路很曲折,有的地方需要手脚并用才能到达,界碑的位置又在地势险峻杂草丛生的地方。常年行走在大山间的潘锦波虽然早已跟着乡亲们练就了一身“爬坡越岭”的技能,但这一次的山路却特别难走。好不容易到了目的地之后,他顾不上路途的劳累,马上投入勘验现场的工作中。为了让当事人解开心结,潘锦波召唤当事人围坐在山头,积极引导双方将心比心考虑问题,耐心细致地为当事人讲情理、普法理,当事人被潘锦波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折服,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握手言和。在最需要奋斗的年华遇上最认可拼搏的时代,19年的坚守,已经成为了他事业中最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成了他生命中一段美好的回忆。
在最需要奋斗的年华遇上最认可拼搏的时代,19年的坚守,已经成为了他事业中最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成了他生命中一段美好的回忆。
见机施策,刚柔并济,积极化解执行难题
2014年,潘锦波从基层法庭转战执行主战场,从一名家事法官变成了一名执行法官,不变的是他不敢懈怠的工作态度,以及常年行走在大山间的背影。作为执行局局长,潘锦波主动承办重大疑难案件,在司法的专业性和执法的人民性中找准平衡点,带领苍梧法院执行局出色完成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成为了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忠诚捍卫者。2018年10月下旬的一天,潘锦波带着执行干警,赶赴苍梧县石桥镇某村为一起相邻纠纷案进行强制执行。在此次行动开始之前,潘锦波就已经多次要求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无动于衷。在开始强制拆除前,潘锦波再一次与被执行人及其家属耐心沟通,但被执行人的家属突然情绪激动,大声叫嚣,冲进厨房拿起工具暴力抗法。
现场围观群众较多,情况十分危急!潘锦波果断冷静地改变执行方案,他淡定地走上前去,一边同被执行人继续交谈让其放松警惕,一边指派执行干警悄悄靠近被执行人的家属,另一边指派执行干警疏散围观群众。在乘其不备的情况下,执行干警当场将暴力抗法的人员控制住。潘锦波依法启动请示汇报和审批程序,对暴力抗法人员司法拘留。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专项活动期间,潘锦波起到了立心铸魂的作用,他带头承办重大疑难的执行案件,积极协调其他执行案件遇到的棘手问题,科学谋划总体攻坚方案,使我院工作效率和执行成效大大提升,取得了极好的社会效果。
拒绝吃请,以实际行动诠释清廉法官
在平时的工作中,潘锦波经常提醒执行干警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审判执行纪律,坚守职业良知和道德底线,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用实际行动维护人民法院公正清廉的为民形象。
2016年12月的一天,潘锦波与执行干警一同驱车前往广东省封开县执行一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警车还未驶出梧州市境内,潘锦波的手机铃声就响了起来。
“老朋友啊,听说你要来我们封开办案,中午我来安排你们的工作餐。”一位多年没有联络的朋友突然联系上了潘锦波。
“这次公务在身,实在抱歉,我不能带头违反工作纪律。”潘锦波坚定地拒绝了。
到了封开后,他的朋友还在不停的打电话,叫潘锦波一定要来吃个饭,潘锦波依然坚定地拒绝了。后来才知道,原来那位久未联络的朋友,接受了被执行人的请托,想宴请执行法官吃饭说情。
“在多年审判执行工作中,潘局长办理了大量案件,不少人想私下跟他打招呼,希望他能“照顾”一下,但都被潘局长果断拒绝,无一例外。”跟随潘锦波工作多年的执行干警小颜回忆道,“潘局长总是告诫我们,法官始终要坚持一个原则:吃请不到,送礼不要!”
勤学严谨的标杆,时刻发扬榜样力量
潘锦波担任苍梧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后,依然保持学习的劲头,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指导案例都及时学习研究,体现了一名专业法官的良好素养。
他亲自走访调研我院送达工作存在的问题,翻阅大量的法条,起草整理了《苍梧县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诉讼文书送达管理办法》,为提高我院送达效率提供业务指导。
他分析近三年来我院银行类金融案件的特点,深入中国农业银行苍梧县支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法律宣讲会,向金融机构讲解程序法律规定和诉讼风险提示,并就银行如何配合法院查询、冻结、划拨进行了细致讲解,为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智慧。
疾风知劲草,烈火炼真金。潘锦波就是这样一位法官,铁面无私,处事沉稳,机智勇敢。面对上山下乡的劳累,他无怨无悔;面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他真情相待;面对嚣张狡猾的老赖,他绝不手软。他手持正义天平,脚下沾着泥土,心中怀着人民,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潘锦波用春风化雨般的默默奉献,书写了人民法官的忠诚担当,展现了人民法官的专业素养,诠释了人民法官的为民情怀。他与千千万万名人民法官共同坚守着一个初心,那就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