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为世范端品为先——兴安县第一小学全体教师签订师德师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状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规定》和关于反腐倡廉、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保证我校师德师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2020年1月15日,兴安县第一小学班子成员及全体教师、财务人员在学校会议室一起学习并签订了《师德师风、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状》。会议由学校党支部书记、主管学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唐江霞主持。
会上,唐江霞校长指出:开展师德师风、党风廉政建设活动,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指示精神,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的必然要求,全体教师必须认真学习,高度重视。其中特别强调以下三点:一、以实际行动,移风易俗,破旧立新,坚决抵制不良习俗;二、严禁动员、诱导、暗示、强制学生购买任何教辅资料和其它寒假作业;三、禁止任何教师在寒假以辅导学生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等。
学校全体领导、老师在集体学习并签订《师德师风、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状》后,唐校长再次强调:我校教师如有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处,将按上级文件精神进行批评或处理。本次责任状的学习和签订,为教师塑造新时期教师形象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和要求,也为学校新一年教育教学工作开创了一个良好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