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安保服务的公告
我站为进一步做好安保工作,计划于近期采购安保服务,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请将资质证明文件、符合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工作方案、报价表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于2023年3月24日前发送到北海市救助管理站办公室邮箱bhjzglz@163.com。
北海市救助管理站
2023年3月17日
***
北海市救助管理站安保服务采购方案
一、项目简介
北海市救助管理站(北海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位于北海市云南路171号,主要任务是实施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实施未成年人保护,以及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应急救助和庇护等。本次采购安保服务主要任务包括:
1.门卫值班。对进出单位的车辆、人员及物资进行查询、登记,落实门卫管理规章制度。
2.站内巡逻。负责监控单位的安全动态,及时掌握单位安防信息,发现并报告可疑情况,加强巡逻,做好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工作。
3.对保安队员进行定期教育培训,提高其素质,增强保安队员应对和处置各类情况的能力。
4.完成单位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服务需求
(一)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服务形式
1.供应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转让和转包第三方。
2.项目采购预算:310,000.00元
3.付款方式:按合同总额按季度比例支付
4.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保安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安保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安保队员在履行岗位职责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或伤亡等,均由供应商和保险公司共同负责处理,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供应商与聘用人员发生劳务纠纷及其他纠纷,全部由供应商负责处理。
5.服务期限:一年
(三)人员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安保要求制定具体的人员编制方案,派驻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如需更换,应征得单位同意。
2.安保人员要求6名,年龄18-50周岁,男性,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精神病史,爱岗敬业、未受刑事处罚、无复杂社会关系。安保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在紧急关头能够挺身而出,保护单位人员安全。
3.安保人员执行勤务时,着统一的保安服装,佩戴统一的保安标志,持有安保人员工作证件。
4.安保人员要遵守和执行保安行业制度及我单位有关制度。
5.在安保服务过程中,因安保人员过失,单位财产丢失的,由提供安保服务的公司负责赔偿。
(四)工作要求
1.负责北海市救助管理站站内和北海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实行24小时门卫执勤,均执行三班制,每班8小时。
2.保障车辆、人员有序进出,严格控制外来车辆和人员进入单位,因工作需要进入单位的车辆和人员,做好出、入登记手续,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单位。维护车辆有序停放。查验物资出门手续并进行登记,维护门口秩序,按照单位“门前三包”管理制度维护好单位周围环境卫生。
3.负责单位内巡逻。对单位内进行不间断的巡逻并做好巡逻记录,夜间巡逻需要至少两次以上,及时发现并纠正各类安全隐患。
4.积极配合单位抓好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完成阶段性专项治理任务及其他安保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