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埇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和关爱帮扶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为有效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管理任务,实现信息共享,适时掌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情况,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减少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经研究决定,成立石埇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及各村委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关爱帮扶小组,现将各小组名单及职责通知如下:
一、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名单
组 长:周洁雪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 华 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成 员:苏慧朋 副镇长、石埇派出所所长
庞凯东 镇综治办副主任
王昌花 镇综治中心主任
容润国 石埇卫生院院长
余良智 镇民政办主任
翁志峰 镇卫生健康服务所负责人
刘 强 镇残联专职委员
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
(一)南流社区居民委员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陈俊友 居民委员会主任
成 员:翁公凰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村医)
覃炳彰 石埇派出所片区民警
陈辉武 网格员
赖秀英 网格员
张均海 网格员
陈春延 网格员
余良智 镇民政办主任
刘 强 镇残联专职委员
张 武 志愿者
(二)石埇村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陈 广 村民委员会主任
成 员:王 仪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村医)
林宝佳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村医)
钟 宁 石埇派出所片区民警
黎均忠 网格员
庞小宁 网格员
林宝定 网格员
王丽花 网格员
余良智 镇民政办主任
刘 强 镇残联专职委员
陈 伟 志愿者
(三)旺盛江村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罗彩连 村民委员会主任
成 员:王飞鹏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村医)
覃炳彰 石埇派出所片区民警
陈润奎 网格员
王 丽 网格员
王 庭 网格员
余良智 镇民政办主任
刘 强 镇残联专职委员
潘凤娟 志愿者
(四)长山村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刘胜美 村民委员会主任
成 员:王家庆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村医)
陈天德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村医)
陈泳玫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村医)
钟 宁 石埇派出所片区民警
陈铭园 网格员
王 标 网格员
王 明 网格员
陈秋杏 网格员
余良智 镇民政办主任
刘 强 镇残联专职委员
王家友 志愿者
(五)文昌村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香玉柳 村民委员会主任
成 员:香钦彬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村医)
王苏路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村医)
钟 宁 石埇派出所片区民警
廖 芳 网格员
张敏棠 网格员
谢荣桥 网格员
余 鹏 网格员
余良智 镇民政办主任
刘 强 镇残联专职委员
张绍永 志愿者
(六)坡子坪村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香均云 村民委员会主任
成 员:香钦德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村医)
翁彩英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村医)
凌志信 石埇派出所片区民警
林 云 网格员
黄燕飞 网格员
黄春秀 网格员
吴兴颖 网格员
余良智 镇民政办主任
刘 强 镇残联专职委员
吴 斌 志愿者
(七)八东村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陈增红 村民委员会主任
成 员:黎飞燕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村医)
陈均定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村医)
凌志信 石埇派出所片区民警
陈开远 网格员
罗 敏 网格员
叶雪梅 网格员
陈国云 网格员
余良智 镇民政办主任
刘 强 镇残联专职委员
黎 凤 志愿者
(八)油滩村委会关爱帮扶小组
组 长:刘世俊 村民委员会主任
成 员:王建宁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村医)
香来光 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人员(村医)
凌志信 石埇派出所片区民警
林祖泰 网格员
钟 凤 网格员
庞翠萍 网格员
李小娟 网格员
余良智 镇民政办主任
刘 强 镇残联专职委员
黎秀珍 志愿者
三、工作职责
(一)各小组成员间要加强协作,熟悉各自的联系方式,及时保持沟通,协同随访患者。
(二)共同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筛查和登记工作。
(三)全面了解辖区内在册患者和家庭的基本情况,解决患者管理、治疗、康复和生活中的难题。
(四)进行信息交换,其中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成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所、民政办、残联办、综治中心至少每季度进行信息交换,并保留纸质材料。
(五)保护患者隐私,避免将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患者信息尽量减少网络传输,防止泄密。
(六)关爱帮扶小组重点关注对象:对不同意社区服务管理的患者,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情形的患者,关爱帮扶小组重点关注。
(七)关爱帮扶小组参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处置队伍并开展演练,参与患者的应急处置工作。
浦北县石埇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