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江宁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其职责分工的通知
鉴于干部人事变动,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对江宁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其职责分工进行如下调整:
安委会主任:江峰(主持安委会全面工作。)
安委会副主任:
王静(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
祁明春(负责机关事务安全生产工作。)
倪海斌(负责督查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敬老院等民政福利救助机构、重大祭奠节日有关公共聚集场所安全工作。因被抽调至区房屋征收攻坚扫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相关工作由其他同志暂代。)
陶著兵(负责污染源的安全和防护工作;暂代倪海斌同志负责敬老院等民政福利救助机构、重大祭奠节日有关公共聚集场所安全工作。)
吕昌喜(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安全工作;负责违法勘查、非法开采、越层越界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负责做好关闭矿井和矿山的安全监管工作。)
徐安宝(负责长江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负责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工作;负责房屋征收拆除工地的安全工作;负责群租房安全工作。)
王念华(负责拆迁安置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谢桂文(负责农业各产业安全工作;负责农药使用环节中的安全工作;负责沼气、秸秆气等农村清洁能源工程安全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责道路外农业机械安全工作;负责渔业、畜禽屠宰行业的安全工作;负责森林防火工作;负责水利行业安全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安全工作。)
黄小震(负责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安全工作;负责体育场所及公共体育设施和重大体育竞赛活动的安全工作;负责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等旅游经营单位安全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企业安全工作;负责商贸流通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张庆(负责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渣土弃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等方面的安全工作;负责集贸市场的安全工作;负责恶劣天气、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城市管理相关的安全工作;负责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安全工作;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安全工作。)
朱宗继(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储存单位、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及其他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工业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沈厚美(负责监察安全生产工作。)
凡六凯(协助祁明春同志负责机关事务安全生产工作;暂代倪海斌同志负责督查安全生产工作。)
钱家成(负责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安全和道路运输行业及其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舆论引导工作。)
李国余(负责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
鲍家宏(协助徐安宝同志负责长江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负责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工作;负责群租房安全工作。)
钱菁菁(负责工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安全执法工作。)
安委会成员:王小玲、周丽、陶兆雪、陈志文、李想、邵斌、何翠红、朱海琼、张启亮、章金林、褚飞、赵青、叶莉、刘恩亮、魏修海、韩呈林、嵇书文、陈力、张福清、陈荣发、杨志祥、李兴明、汤培平、周婷婷、王寿荣、陶婷婷、倪磊、张莲、李光耀、殷嘉骏、冯良辰、施庆凯、曹鑫、孙明、伍汉、张蕾、张兴明、王全国、涂文康、杜兴旺、徐欣、孙辰。
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安委会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科,王小玲兼任办公室主任,徐鹏程任安委办常务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