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县林业局开展春季林木种苗执法活动
兴业县林业局开展春季林木种苗执法活动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有效预防制售假冒伪劣种苗违法行为,规范苗木市场经营秩序,确保造林绿化苗木品质,促进林木种苗行业持续健康发展。2023年2月14日,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到各镇农贸市场开展林木种苗执法活动。
此次执法活动中,主要检查销售各类造林树种苗木是否具备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是否有假冒伪劣苗木销售,并向群众宣传林木种苗等相关法律法规,种子法、油茶树苗栽培技术等宣传资料100余份。通过此次执法活动,有效引导群众利用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同时积极监督举报身边的违法行为,主动参与到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的行动中来,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林木种苗市场环境。
下一步,县林业局将继续加强加大对《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学法、知法、守法意识,提高公众识假辨假的能力,引导群众合法维护自身权益,进一步推进林木种苗打击假冒伪劣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