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绵区认真贯彻落实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场地)租金的政策
福绵区认真贯彻落实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场地)租金的政策
福绵区财政局根据《玉林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场地)租金的通知》(玉市财资﹝2022﹞52号)文件有关要求,印发了《玉林市福绵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福绵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场地)租金的通知》(玉福财国资﹝2022﹞17号)文件,明确了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措施,进一步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
一是明确减免范围。承租玉林市福绵区行政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房屋(场地)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全部纳入减免范围。
二是明确减免措施。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国有房屋(场地)所在行政区2022年未被列入中高风险地区的,2022年累计减免3个月租金;本《通知》发文之日后,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在减免3个月租金基础上,再追加减免3个月租金,减免期到2022年12月31日止。
三是明确审批流程。承租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房屋的,由承租方向出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申请书、承租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等资料报出租单位审核后,由出租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四是明确工作部署。要求区直各主管部门要落实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房租减免工作,及时对外公布咨询监督电话,主动与承租方对接,做好宣传解释,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租金减免惠及到最终实际承租人。
经初步统计,截止2022年8月10日,我区有房屋场地出租的行政事业单位共22个,承租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60户,免除租金共67.57万元。通过贯彻落实有关减免政策,较好地为我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