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7号建议的答复
马小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城乡结合部村落道路提档升级相关事宜建议》(第8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等中央领导同志“四好农村路”建设***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建设部署安排,提高农村公路发展水平,改善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完善农村公路服务功能,促进了农村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2018-2021年完成农村公路提档升级520公里,工程投资15.6亿元,2018年荣获“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2019年荣获“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经过4年建设,我区路网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路况指数明显提升,行政村双车道四级公路通达率达到100%。
根据苏政发〔2013〕27号《省政府关于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的意见》基本原则:政府主导,广泛参与;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农村公路实行分级管理,您提到的城乡结合部村落道路是属于村道,建设养护责任主体为当地镇街,需由镇街确定农路提档升级改造计划,再报至我局,由我局统一纳入区级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改造计划。待项目纳入区级计划后,我局将积极与上级交通部门沟通,力争将符合要求的项目纳入省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建设计划争取上级补助,并和当地镇街共同努力抓好项目建设管理,完成项目改造工作。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您对交通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南京市高淳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