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度省级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专项资金(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方面)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相关企业:
根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关于做好2023年陕西省省级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专项资金(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方面)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发改工业〔2022〕1679号)和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陕西省省级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专项资金(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方面)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市发改产业〔2022〕2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1、高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新能源汽车和智能汽车、高端医疗器械和药品、工业机器人等领域 先进制造业项目;
2、优势产业延链补链强链的产业链升级项目,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3、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
4、县域主导产业发展项目,一二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业态,模式创新项目。
二、支持方式
采取补助、贴息等方式进行支持。
三、申报条件
1、在高新区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资信条件良好、未被列入中国信用网“黑名单”且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各类所有制企业,均可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申报项目。
2、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发展规划和行业准入条件,技术先进并且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能够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项目须在高新区区域内建设,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核准或备案、规划、土地、环评、能评等建设手续,是已经开工的在建项目或2023年上半年能够开工的新建项目。若属于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项目,项目单位须在资金申请报告中提供盖有公司公章的说明材料。
4、重点支持方向中,第一领域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第二、三、四领域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3000万元,即将竣工的项目不得申报,已获得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经申报2023年度省级其他专项资金的项目不得申报。
四、申报程序和需提供材料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项目单位提出申请,并按时间节点向我单位(都市之门A座1516)递交项目申请材料,申报材料一式6份(含PDF扫描件及Word电子版)。
2、企业申报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见***2)应附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对企业未被列入中国信用网“黑名单”的声明,以及项目及其核心建设内容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未申报2023年度省级其他专项资金的声明。
3、申报项目应及时将项目信息以及相关要件文件录入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系统(网址:http://xmk.sf.gov.cn),内容应与纸质申报材料保持一致。
4、纸质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9日,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9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81150513
通讯地址: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1516室
***:1. 2023年省级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专项资金(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方面)项目基本信息表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西安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2022年9月22日
***1:2023年省级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专项资金(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方面)项目基本信息表.xlsx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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