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各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会议现场
潘顺丹(右)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
1月25日下午,隆林各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潘顺丹主持会议,副主任卢吉方、陶世清、吴林芳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自治县人大财经委关于自治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会议要求,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推进高质量跨越发展,制定预期目标需符合我县实际,完成计划的各项措施应切实可行、保障有力。要根据本次常委会审议建议和意见修改完善,做好提交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准备。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自治县人大财经委关于自治县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会议要求,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
会议听取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关于自治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办理自觉性,提高办理时效和实效,以解决人民群众的期盼和需要为落脚点,确保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都让人民群众满意。
会议作出了召开隆林各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并作出了会议列席人员的决定;审议了自治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报告、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等自治县十六届人大会议材料。
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案,并举行颁发人事任命书和宪法宣誓仪式。
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锋,自治县人民法院、检察院有关领导,市人大代表、自治县纪委派驻人大机关纪检组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列席会议。
(编辑:罗恒)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