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致广大市民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富川瑶族自治县2022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暂停举办富阳城区2022年炸龙节活动及在限放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烟花爆竹禁燃工作,现将我县相关规定再次告知大家,希望广大市民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政府的工作。
一、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当前,广西疫情防控形势非常严峻,截至2月7日,广西百色市累计报告本轮疫情本土确诊病例99例。相关疫情持续扩散,大家要配合做好主动报备、配合排查、减少聚集工作。一是要主动报备。有官方公布的中高风险区和疫情发生地旅居史人员、与病例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健康码黄码或红码的人员请立即主动向村委、社区报备。二是要减少聚集。倡导“线上拜年”婚丧嫁娶缓办、简办。减少人员流动,少聚集,不扎堆,减少不必要的聚餐聚会。三是要做好返程准备和旅途防护。当前是返岗高峰期,请大家关注目的地的防疫政策,在途中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减少旅途感染风险。
二、禁燃工作要求:
(一)禁放区域和限放区域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四)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五)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服务等经营者承办喜庆等活动的,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六)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制止未成年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七)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县公安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县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踊跃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并为举报者保密。举报电话:110。
真诚地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为大家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安宁的工作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祝广大市民朋友阖家幸福、万事如意!元宵节快乐!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