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瑶族自治县司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在自治县党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巴马瑶族自治县司法局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对广西和巴马工作的***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县党委、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履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职能,为推动巴马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1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在政府,关键在领导,根本在落实,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牵头单位,我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责任落实,从抓好压紧压实责任、抓住“关键少数”、完善考核机制等方面,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一是积极巩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成果。2020年7月31日,我县被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批准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2021年,我们积极巩固示范县成果,高标准、高要求统筹协调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根据自治区、河池市、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结合巴马实际,科学谋划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并抓好落实。三是抓住“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2020年度述法工作,将年度述法工作纳入年终述职报告内容。四是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指标,科学制定评分细则,做好检查考核。
(二)发挥职能优势,当好政府法律参谋和助手。作为自治县人民政府的法律事务部门,我局积极发挥法律职能优势,切实履行政府法律事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等职责,当好政府法律参谋和助手。一是加强对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核把关,年内向政府出具各类法律意见书95份。二是大力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办案审查体制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功能,根据上级要求设立县、乡(镇)两级行政复议案件代办点,年内报请自治县人民政府任命行政复议员4名,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5件。三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切实承担自治县人民政府的行政应诉工作,年内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8件。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人员报名参加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确保全县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三)强化法律服务职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一是科学谋划“八五”普法规划,做好“七五”普法总结表彰和“八五”普法启动的准备工作。进一步深化和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制定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推动法治乡村建设,为每个行政村(社区)配备2名“法律明白人”,开展农村普法骨干培训,提高基层干部和村民的法治素质。持续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抓好重点对象普法教育,结合“五城同创”、网络电信诈骗和反***等工作广泛开展送法进机关、进单位、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等普法活动。持续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和扫黑除恶专题法治宣传。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在那社乡祥兰村再投资11万元建设法治文化长廊。今年,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28场次,举办法治专题讲座5场次,举办法治山歌会1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1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700余人次,出动宣传车86辆次。二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增加配备2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互联网+”智能展示平台和自助服务终端及11个行政村(社区)自助服务终端设备。完成全县109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配备10名律师、9名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全县109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并已落实各种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公示牌规范上墙,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全县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面推行在律师事务所、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实行法律援助初审制度,将法律援助受理窗口前移,在各乡镇、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加强“应援尽援”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4件。
(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全面深化平安巴马建设。一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社区矫正“假减暂”案件倒查,从执法规范化、防脱管漏管环节全面排查存在的问题,推进整改,建立社区矫正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今年,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78人,解矫120人(期满解矫110人;终止10人,其中变更执行地4人、撤销缓刑5人、死亡1人),截至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27人,均服从社区矫正监督管理。二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今年,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7***件,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734件,调解成功率达96.1%,全县没有出现因调解不及时引发民转刑案件或群体性上访事件。深化亮点建设,持续打造坡月百魔洞景区调解室建设,投入资金22.4万元完成周边场地硬化,突出法治文化主题的各类配套设施。三是积极协调、督促、指导“三大纠纷”调处工作。今年,共承办“三大纠纷”案件159起(含高速征地引起的纠纷),已调处159起(土地纠纷96起,山林纠纷58起,水利纠纷5起),已调结145起,调结率91.1%,全县没有发生“三大纠纷”案件因调处不力而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刑事案件。四是加强安置帮教工作。今年接收刑满释放人员273人,已全部得到妥善安置并落实帮教措施,安置帮教率达100%。五是按要求完成自治县党委、人民政府指派的维稳任务,共参与征地拆迁、两违整治等维稳活动15次,出动宣传车15辆次。六是持续提升“智慧司法”工作水平。开展社区矫正指挥中心、监狱远程探视系统建设,重新选址建设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和监狱远程探视系统,此项工作已竣工验收,项目建设资金达148.8万元。七是积极开展信访维稳工作。在常规矛盾纠纷排查的基础上,结合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重点节假日、建党100周年活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等重要节日,扎实开展个人极端案事件、缠访人员、“三敏感”问题等排查、调处和管控,努力保障庆祝建党100周年、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期间全县社会大局稳定。八是深入开展市域社会治理工作。充分发扬新“枫桥经验”,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强化日常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九是持续开展反***斗争工作。按照上级反***工作部署,多方位、全覆盖开展反***斗争法治宣传,同时要求各基层司法所积极配合乡(镇)综治中心开展反***排查工作,对排查中发现的***行为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十是为疫情防控常态化提供法治保障。积极配合我县疫情防控日常工作安排,加强网格化责任小区监管,提高网格责任意识,安排人员值班,严格依法落实人员聚集场所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执行扫码出入、绿码通行、体温检测和个人防护等措施。我局全体帮扶干部做好帮扶联系户的疫情防控指导与宣传等工作。
(五)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把讲政治落实到实际行动和司法行政具体工作中,通过“三会一课”、党员主题日活动等,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极力保证队伍的纯洁性。
(六)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队伍建设取得新突破。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和训词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抓手严要求高标准开展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先后召开局党组会议4次,听取教育整顿工作进展情况并进行具体部署;召开局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会议9次,研究部署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局党组书记先后6次深入律师事务所、各基层司法所调研指导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谈心谈话活动2次,累计谈话98人次和填写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89份;深入开展重点案件交叉评查,提交市交叉评查组抽查社区矫正案件32件,反馈有瑕疵案件11件,已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成立4个专项评查组,分别深入各基层司法所对2018年以来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案件档案材料进行核查,核查出5件瑕疵案件,已及时进行整改并上报相关情况。通过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切实解决突出问题,锻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司法行政过硬队伍。年内有3名干警被提为乡镇班子领导,2名干警获考核拟提拔为基层司法所所长。积极请示汇报并获自治县党委政府关心支持,获批准设立巴马瑶族自治县土地山林水利纠纷调处中心,作为我局分管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配备编制5名,解决了“三大纠纷”调处和行政复议人员短缺问题。
(七)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根据上级工作部署要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一是按照“行业清源”行动的工作要求,扎实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工作,各基层司法所对本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的情况开展“大排查大走访”活动,通过入户走访、社区走访和当面谈话等方式,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表现情况,共排查360人/次,没有发现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参与涉黑涉恶行为和线索。二是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工作职能,营造扫黑除恶斗争的宣传氛围。今年,共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宣传进单位、进乡村、进企业、进景区、进校园、进网络等各类活动20余次,发放扫黑除恶普法宣传资料、宣传口袋6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80余人次,悬挂横幅16条,出动宣传车40余辆次,发送扫黑除恶宣传短信4万条,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三是充分发挥调解工作职能,深入排查矛盾纠纷黑恶势力线索。今年,在开展矛盾纠纷和承办“三大纠纷”案件排查、调处过程中,均没有发现黑恶势力线索。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亮点突出,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一是基层社会治理有创新。10月26日在都安瑶族自治县召开全市司法行政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现场经验交流会,我局在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二是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10月29日,那社司法所所长覃宇同志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大大提升了巴马司法行政队伍新形象。所略司法所所长黄灵阳同志作为我局选树的政法英模,在河池市政法英模事迹报告会上展示了巴马司法行政干警新风采,传递了巴马司法行政工作正能量。三是创建工作有成效。11月23日,我局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和广西法学会评为“法治建设先进集体”;12月19日,我局牙少鹏副局长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评为“2016—2020年全区普法工作先进个人”;12月28日,自治县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被评为“2016—2020年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问题
(一)法治建设队伍力量薄弱,人员紧缺与法治建设工作任务量重的矛盾突出。自治县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我局,受人员编制限制,只安排1名工作人员负责法治建设工作,工作任务繁重,推进工作缓慢。
(二)行政复议人员编制不足。我局根据上级部署,全力推动全县行政复议制度改革工作,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我县新增2个事业编制用于行政复议工作,但人员尚未到位,与行政复议工作不相匹配。
(三)社区矫正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难。一是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必须持有一年以上的失业证书,而当前极少有人去办理这类证书,因此很难招聘到适合条件的人员。二是招得进人但难留住人。由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较低和受三年服务期限的限制,招聘进来的人员刚刚熟悉业务工作,因待遇达不到预期或服务期限满而离开工作岗位,造成人员流失。
(四)当前业务技术用房无法满足规范化建设需求。机构改革后,并入了法制办和县调处办两个单位,加上智慧司法项目建设需要安排多间技术用房和新设立的土地山林水利纠纷调处中心办公用房,行政复议改革也需要强化行政复议办理场所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行政复议功能场所。导致现业务办公用房严重不足,难于适应当前工作规范化要求。
(五)普法宣传教育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开展普法宣传方式单一、亮点少,普法内容少,群众参与度不高,普法效果不够明显。
(六)行政执法监督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局作为行政执法监督部门,但行政执法监督没有专门的人员编制,执法监督人员不足、力度不够。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高位推进,科学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自治区、河池市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科学谋划我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印发《巴马瑶族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二)创新普法方式,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运用新媒体新经验新做法进行法治宣传活动,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着力打造传统与现代有机结合、法治元素与文化元素融为一体的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加强农村“法律明白人”以及村“两委”班子成员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农村依法治理水平。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效能。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不断规范我县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水平。
(四)科学编制“八五”普法规划,确保普法工作落地见效。高标准谋划“八五”普法工作,组织召开“七五”普法总结暨“八五”普法启动会,突出学习宣传***法治思想,抓好宪法、民法典的重点宣传,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继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精准性、有效性和到达率,进一步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落细落实。
(五)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定期进行指导与通报,督促各单位贯彻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巴马瑶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