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评价结果公告
一、考核单位名称: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集中采购机构
三、考核内容
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主要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10个环节,并对集中采购机构内部管理、业务能力建设以及落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等政策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采取定性与定量、自查和核查相结合。
五、工作成效及建议
(一)工作成效
2021年全区集中采购机构累计完成采购预算19459.58万元,中标金额17984.83万元,节约资金1474.75万元,资金节约率7.5%。
从考核情况来看,集中采购机构在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遵纪守法、廉洁纪律等方面都能规范执行,较好的贯彻落实了《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严格把关采购文件,项目信息发布之前,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制审定,特别对采购需求中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条款进行严格把关,全年未发生一起有效质疑投诉举报。
二是规范运行管理机制。推行职能人员岗位制和业务人员项目责任制相结合的分岗位、分层级的运行管理机制;
三是强化服务意识,始终将民生项目、重点项目放在第一位,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得到采购人一致好评;
四是加强廉洁自律,全年未发生接受采购人或供应商宴请、旅游、娱乐行为以及收受礼品、回扣、有价证券等违规违纪行为,不断推进政府采购更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
(二)建议
1、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从采购程序执行、服务质量、队伍建设等方面再上新水平。
2、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经办人、审核人要相互分离、责权明确。
六、考核结果
2021年度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评价等次为优秀。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财政局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