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仁和镇不称职就歇职
近日,江安县仁和镇伏龙村村干部魏某由于作风涣散、履职不力,镇党委根据《仁和镇村(社区)干部歇职管理办法》(试行)宣布对其进行歇职处理。
为进一步树立村(社区)干部“能上能下”用人导向,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今年7月份,仁和镇党委出台了《仁和镇村(社区)干部歇职管理办法》(试行),对不担当、不作为的村级干部采取歇职管理的方式进行问责,倒逼村(社区)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思想意识和工作能力。
“长期以来,如何管理不称职但还够不上免职、罢免或职务终止条件的村干部,一直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的难题。而歇职管理是对‘庸懒散躲、浮拖软推’村(社区)干部的警醒,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及时帮助纠正思想和工作上的偏差”。仁和镇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经调查核实决定予以歇职的,歇职时间一般为1至6个月。歇职期间不得参与村(社区)工作,并停发相应报酬及绩效。歇职期满后,问题改正了的恢复工作,否则将启动劝其辞职、免职或罢免等措施。如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