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保持廉洁自律坚持做到十严禁
2017年元旦、春节“两节”将至,为进一步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反对“四风”,根据中央和省委要求,市委日前发出《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反对“四风”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党的宗旨,时刻保持廉洁自律,讲规矩、守纪律、作表率,坚守底线,不触红线,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有关要求,坚持做到“十严禁”,确保过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为推动全市经济健康发展、努力构建良好政治生态作出应有贡献。
通知要求,要坚持挺纪在前,树立规矩意识。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明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为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周密部署,明确要求,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自律,坚守底线,不触红线,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有关要求,坚持做到“十严禁”:一是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不得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等年货节礼;不得用公款购买、印刷、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不得用公款购买、赠送充值卡、有价证券和各种支付凭证;不得利用现代物流快递、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以礼品册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等隐匿手段进行公款送礼。二是严禁收受礼金红包。不得接受下级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发放的奖金;不得收受任何单位或亲属以外人员的年节礼金礼品礼物;不得接受和参加任何单位或亲属以外人员的年节宴请邀请;不得接受任何电子商务微信红包和电子礼品预付卡。三是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不得巧立名目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或福利;不得接受下级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发放的奖金;不得违规向关联单位(企业)转移好处,再由关联单位(企业)以各种名目给机关职工发放津补贴;不得擅自提高奖金标准、扩大奖励范围等。四是严禁公款吃喝宴请。不得转移到单位(企业)食堂、农家乐以及公款雇人做饭、吃喝玩乐;不得通过单位食堂下账,购买数额较大的高档烟、酒、茶,以及为单位报销违规接待费用;不得向各类酒店以会议费等形式拨付资金,变相接待;不得将大额消费拆分开具***,“化整为零”逃避检查;不得以总结会、团拜会、联欢会、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名义,用公款搞各种名目的走访联谊等活动;不得以部门之间对接工作、走访名义,用公款搞所谓的“慰问”活动。五是严禁违规使用车辆。严格执行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不得以各种名义借用、调用、换用下属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和管理服务对象、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个人车辆;不得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六是严禁公款旅游或公权旅游。不得以培训、开会等工作为名故意延长时间和绕道公款旅游;不得利用职权由私营企业主安排、费用转嫁到下属单位或企业等形式的旅游;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活动;不得个人及家庭旅游时,利用公权力让旅游地(点)免门票、免费提供住宿、提供车辆服务等。七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得超范围、超规模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得将宴席化整为零,分批次、分地点、故意错开数天或数周,变相大操大办;不得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八是严禁违规举办节庆活动。不得违反规定公款举办奢华烟火、闹红火等节庆活动;不得使用财政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演出活动;不得以接受赞助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摊派费用方式搞节庆活动。九是严禁借慰问、走访搞优亲厚友。不得借节日慰问、走访困难党员群众之机优亲厚友、截留挪用。十是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和参与***活动。不得出入私人会所;不得参与参加任何形式的***活动。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与省纪委和市委关于廉洁过节的有关要求结合起来,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持之以恒抓好落实。各级党组织要逐级开展一次专项提醒谈话,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使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严重危害性,在思想上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带头作出样子,带头接受监督,要切实肩负起“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的责任,加强对主管或分管地方(部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督促他们自觉抵制低俗奢靡之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自觉作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使节俭文明过节蔚然成风。
通知要求,要加强监督执纪,形成高压态势。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做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要增加检查频次,通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既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又对可能存在的“四风”问题进行专项检查。认真落实好《关于加强联动协作全面监督“四风”问题的工作方案》,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形成信息互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拓宽举报渠道,充分利用“12388”举报电话、“‘四风’随手拍”网络举报平台等载体,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络,使“四风”问题无处遁形。严肃查处问责,保持有力震慑。要对“两节”期间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要深入贯彻《***问责条例》,对节日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工作未安排、未部署、未检查或流于形式,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同一单位连续发生多起“四风”问题,特别是被通报曝光后,仍发生典型“四风”问题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有关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主要领导的责任,以严的标准和实的措施保证各项纪律规矩落到实处,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
十严禁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
●严禁收受礼金红包。
●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严禁公款吃喝宴请。
●严禁违规使用车辆。
●严禁公款旅游或公权旅游。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严禁违规举办节庆活动。
●严禁借慰问、走访搞优亲厚友。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和参与***活动。
责任编辑: 刘红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