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5月18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通报2021年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集中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规定》,审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
区委常委、人武部政委李彦彬,区委常委、组织部长李晓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武瑞凯,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志军,区人民法院院长王忠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严志勇出席。
会议要求,要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形势新任务、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需求新期待、社会治理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坚持法治城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化全面依法治区实践,为全方位推动全区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法治保障。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当好指挥部;区委依法治区办要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当好参谋助手;各协调小组要加强协调配合,牵头抓好本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把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突出位置,切实扛起法治建设的政治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发挥好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作用,不断开创全面依法治区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