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240名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9月05日发表
从6月份开始,矿区范围内的街道、村(居)两级调解员及专业(行业)调解员开始佩戴由市司法局监制的人民调解员工作证和人民调解员徽章,率先在全市推行了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
人民调解员工作证上,印有人民调解员的姓名、职务、照片、单位和编号等基本信息。持有该证的调解员,可以以人民调解员的身份主持调解民间纠纷、进行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制作调解协议及监督协议履行。
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化解矛盾纠纷,是我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一项具体举措,旨在展现调解员的合法身份和新形象,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人民调解员社会公信力,让人民调解员更好地履行好职责、服务好群众,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做到公正公平、依法调解。(李慧民 郭赟)
***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1 22:24:4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