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地点及流程部分调整公告
广大参合农民朋友: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决定对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地点及流程作出部分调整,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凡在大同市外医疗机构及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须到新城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相关补偿手续。
二、办理补偿手续时请携带如下材料:
1、患者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患者或其直系亲属的农行***、医疗证。
2、住院总票、诊断证明书、病历复印件、费用清单、出院证、转院审批表(须加盖就诊医疗机构公章)。
三、乘车路线:乘1路公交车到县政务大厅(县法院对面)下车。
四、本公告自即日起执行。
五、咨询电话:7201996。
特此公告
天镇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