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中,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按照市委市政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及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积极履职,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作为,持续加大监管力度,有效打击趁机制售伪劣产品、哄抬价格、行骗牟利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经过全系统干部职工近一个月的日夜奋战,市场监管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作用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制定印发《关于在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号召各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党员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修养,充分发挥“两个作用”,严格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在党组书记和局长的带领下,班子成员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带头冲锋向前,通过明察暗访,聆听基层声音,了解市场现状,给全系统奋战在疫情防控第一线的同志们极大的鼓舞。各支部利用微信群开展“抗疫情、战一线、当先锋”特殊主题党日活动,践行“五个带头”承诺。全局19名选派干部第一时间返回镇村防疫一线,协助开展宣传、排查、登记等防控工作;实行弹性工作的党员也积极投入所在社区的疫情防控工作。全局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叫响“我是共产党员”口号, 使“我是共产党员”成为疫情防控攻坚战中最响亮的声音、最亮丽的风景。
二、加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从疫情发生以来放弃春节假期,放弃与家人团聚,坚守防控主战场,坚守防控第一线,勇于担当,强化履职,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市场监管工作。开展单独或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
一是坚决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活禽交易,禁止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电商平台等各类经营场所销售、屠宰活禽和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厉打击非法载运、售卖野生动物等行为。目前,检查辖区内重点场所44690个次,全市活禽市场处于关停状态,未发现非法载运、售卖野生动物等行为。
二是加强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价格分局牵头组织开展了重点药店、大型超市等检查,掌握了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相关医疗器械等防疫用品和蔬菜等价格动态信息,对销售价格出现波动的相关企业及时提示提醒,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串通涨价、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不执行法定价格干预措施等扰乱市场的违法行为,持续维护了市场价格平稳有序。目前,针对价格违法行为查处立案10件,结案6件。
三是加强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及涉及疫情防治药械广告监管。开展抗病毒药品、急救药品、医用口罩等疫情防控药械质量专项检查,检查药品企业5107家次,医疗机构3309家次,医疗器械企业2912家次,严防趁机制售伪劣产品、行骗牟利行为,现立案查办5件。利用广告监测系统对全市各类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涉及疫情防护用品广告进行全天候监测,巡查户外广告牌、LED显示屏、商家宣传牌2331块,监测媒体广告17285条次,排查互联网广告3340余条,检查网站1601个次,未发现与疫情有关的违法广告。
四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生产,确保食品质量。开展牛羊猪肉及其制品专项整治,督促餐饮单位严把食品采购关,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畜禽产品来源可追溯、途径合法。禁止在餐饮场所圈养、宰杀活禽、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加工食品。督促落实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场所环境卫生控制要求。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暂停餐饮服务等要求。现立案查办违法案件3件。
三、出台措施,遏制疫情蔓延
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行网上办理市场主体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业务,通过网上审核的市场主体可自行电子营业执照,也可以选择纸质营业执照寄送服务,实现“零见面”办理,对确有必要到大厅现场办理的,建议提前拨打咨询电话,预约办理。同时就疫情防控加强市场监管、相关商品价格管理、食品安全、组织开展销售退烧药品实名登记进行安排部署。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履行市场经营管理主体责任,做好农贸市场的通风、清洗消毒,督促市场经营户和消费者佩戴口罩。据不完全统计,已指导督促重点场所消杀2万余次。有效遏制疫情蔓延。
四、巡回督导,确保取得实效
从1月28日开始,市市场监管局组建8个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实行驻在式督查,全面负责所在县区的督查、检查、指导、服务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指导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县区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各项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坚持疫情防控工作和“四个安全”监管工作统筹推进,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经营秩序。2月3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通知增设市场监管组后,我局作为牵头单位,立即沟通协调,形成联动机制,组成督导检查组深入县区进行督导检查、明察暗访,督促县区落实各项任务要求,落实属地责任。截至2月15日,市局共出动督查人员72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75台次,检查辖区内重点场所(市场、超市、餐饮及其他)749个次,检查药品企业515家次,医疗机构70家次,医疗器械企业216家次。检查出问题14个,已交由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整改完善。目前全市商场超市生活必需品货源充足,价格稳定。
五、强化宣传,服务引导,深化疫情防控成果
一是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力度。截至2月15日,市局通过新闻媒体宣传46篇次,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市场监管、商品(防护用品)价格管理、食品安全和推行企业登记“网上办、不见面、保安全”等5条公告;还曝光了疫情防控期间查办的第一批5个典型违法案件,起到了警示威慑作用。通过市局网站转发上级部署和动态信息57条,发布工作部署6条、工作动态69条。市局编发《疫情防控工作动态》19期,采用信息66条,分别报送市委市政府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等相关领导。舆情处置21条,指派管辖部门调查核实,化负面舆论为案件线索,依法处理违法经营者,并采取措施加强舆论引导,防止网上串联或网下聚集的情况发生。
二是发挥职能作用服务疫情防控工作。针对红外体温计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联合市检验监测认证服务中心发布注意事项和使用提示;组织计量专业技术人员到火车站、客运站、高速路口和设立发热门诊的医院等疫情防控卡点对在用的红外体温计逐一登记校准,现场讲解设备原理及操作规程,指导一线防控人员如何正确使用红外人体表面温度快速筛查仪和非接触式红外体温仪。为便于开展发热人员排查,组织开展销售退烧药品实名登记工作。2月11至15日,全市共有5116人购买退烧药品,其中有发热症状137人,全部推送至各县(市)区疫情防疫指挥部予以排查处置。调兵山市局要求药店(药房)停止销售治疗发热、咳嗽药品,引导有此症状的市民到医院就诊,防止疫情蔓延。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审批服务工作。年初以来,全市共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业务3016笔,疫情防控期间办理业务363笔,其中涉及防疫防护企业业务10户。特别是为使医疗防护生产企业快速投产,市市场监管局开辟业务办理绿色通道,仅用40分钟就为2家企业办理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通过提前介入指导的方式为1家企业办理了生产备案。及时快速为市中心医院接收的未在中国注册医疗器械医用口罩和炜晨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的医用防护服、医用手套通关出具了证明材料,方便防护用品顺利通关。
六、主动担当,解决百姓诉求
市市场监管局及时接收、登记各投诉平台、舆情、来信来访等渠道消费者投诉举报,做到“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反馈”,对消费者的咨询进行耐心解释,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特别是对市场价格、防护品和食品质量、虚假广告、野生动物销售等方面的投诉举报,做到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处理,后处置率达到100%。截至目前,受理涉及疫情防控相关投诉举报620件,处理率达到90%以上。
原文:http://scjg.tieling.gov.cn/tlgsj/gsyw/915369/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