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医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日前,从市卫生计生委获悉,全市医改工作正在扎实有序推进。
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2015年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至460元/人/年,其中各级财政补助360元/人/年,个人缴费100元/人/年;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提高至25元/人/年,其中市财政列支10元/人/年,新农合列支15元/人/年。全市参合农民410590人,占常住农业人口的100%。全年预计筹资18887.14万元,可支配资金18271.26万元。第一季度全市共有***779人次受益,受益率为15.78%,补偿金额1377.11万元,资金使用率为7.29%;大病保险受益98人次,补偿金额为93.99万元。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平稳推进。推进大洼县中医院改革。大洼县第一人民医院和盘山县人民医院分别制定了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方案,启动了药品零差价,同时积极推进了综合配套改革。
新农合及大病“一站式”报销服务取得进展。为积极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进一步提高新农合大病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大洼县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盘锦分公司,盘山县和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分别与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中心支公司成立了新农合和大病保险一站式服务中心,通过签订经办服务协议的方式,共同为新农合、新农合大病保险以及与新农合相关的其他事宜服务。
建立医疗联合体,构建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新机制。为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我市出台《盘锦市区域医疗联合体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建立了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机制,规范转诊程序,规范转诊转院和医疗服务,合理引导病人流向。除急诊、特种疾病外,在基层首诊并按规定转诊的患者,可按规定的比例报销补偿,没有按照转诊程序就医的,新农合及大病保险不予报销。
大力推进镇卫生院收归政府举办。我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详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按照“一个乡镇有一所政府举办卫生院”的要求,至今,28个乡镇卫生院收归政府举办。
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力度。完善基层用药管理,满足用药需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乡镇卫生院(含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采购金额占药品采购总额比例达到70%以上;从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和城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药品目录以及2011年省增补基本药物品种中选择使用药品,采购药品金额占药品采购总金额比例不超过30%。截至5月末,共采购药品494品规,采购总金额为1004.31万元。
开展基本药物季度监测工作。对各季度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进行实时监测,针对医疗机构服务提供情况、收支情况、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及合理用药情况、医务人员收入及培训情况进行各项数据分析,为进一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提供有效数据。
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际,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的补偿,由原来的20项主要医疗服务补偿调整为一般诊疗费补偿,一般诊疗费标准为10元/人次,由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基金或新农合基金支付8元,个人负担2元,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本地服务人口年人均25元;将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标准提高至6元/人次,由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基金或新农合基金支付5.5元,个人负担0.5元,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本地服务人口年人均11元。截至第一季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获得补偿金额为149.06万元。
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广大城乡居民提供,我市全力提高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一是加强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工作。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化建档体系,全市共完成城乡居民健康档案人口数为122.53万,占全市总人口的92.77%。二是加强农村妇女保障工作。对农村妇女进行“两***”筛查,完成宫颈***检查3398例,乳腺***检查900例。对1679例农村孕产妇免费补服叶酸,落实1218例住院分娩补助政策。三是加强监督考核工作。按照购买服务的方式,对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机构实施绩效考核,提高公共卫生的服务质量,促进公共卫生任务的完成。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