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滨海新区(开发区)海洋与渔业局项目用海审核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国家海洋局《临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国海发【2003】18号)的规定,锦州港四港池南部围堰施工通道工程临时用海经我局审核通过,拟报锦州滨海新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现予以公示。
申请人: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用海类型:港口用海;用海面积:1.6967公顷;用海位置:锦州港四港池内侧海域;用海时间:临时用海(不足3个月)。如对上述公示项目用海有异议,请于2017年4月6日至2012年5月2日期间以电话、信函、亲访、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应签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通信地址:锦州滨海新区(开发区)海洋与渔业局(区管委会后楼224室),邮编:121007
联系电话:0416-3588138;联系人:王占民 王磊
电子邮件:BHXQHYJ@163.COM。
附:锦州港四港池南部围堰临时通道用海项目坐标
1、40°46′36.524″N,121°00′55.794″E;
2、40°46′35.777″N,121°00′56.558″E;
3、40°47′02.075″N,121°01′01.505″E;
4、40°47′02.083″N,121°01′00.602″E。
锦州滨海新区(开发区)海洋与渔业局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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