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价格认证中心2015年财政决算公示
一、主要职能
负责价格评估和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及监督管理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法院、检察院、公安、海关、仲裁、行政执法机关或机构的委托,办理刑事、民事和经济案件及经济纠纷活动中涉及到的标的价格鉴证认定业务;受理社会经济活动中价格行为行为合理、合法性鉴证认证业务;调解价格矛盾,处理价格纠纷;承担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价格鉴证师注册初审等行政许可的基础性工作;办理价格主管部门授权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84.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00万元,其他收入(银行存款利息0.0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5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决算为8.5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商品和服务支出5.79万元,主要用于当年管理事务工作正常费用,同比增加1万元,增幅20%,增长原因为上级组织业务培训及聘请其他部门业务专家费用增加。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80万元,同比增加2.68万元,增加原因为按照上级规定报销在职人员在职研究生费用。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服务费0万元。
3、因公接待支出0万元。
附表:2015年价格认证中心决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