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菏泽市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积极落实***、***及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服务,加强主动公开和解读回应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着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一、着力加强政务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并以适当方式公开调查结果、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及有关科室、单位)。
2.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对政府工作报告、行业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中央、省、市党委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重点工作,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责任单位:办公室及有关科室、单位)。
3.推进办公会议信息公开。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办公会议议题,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及公开方式的意见。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年内邀请相关人员列席局长办公会议不少于2次。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责任单位:办公室及有关科室、单位)
4.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公开前,应对拟公开的办理复文进行审查,除涉及国家、公共安全,国家秘密及敏感信息外,原则上应全文公开;对部分涉及面较宽、情况较复杂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可采用摘要方式公开主要内容。(责任单位:办公室及有关科室、单位)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5.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重点推进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公开内容应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三公经费等情况。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设置专栏及时完善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信息。(责任单位:计划财务科及有关科室、单位)
6.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动态、政策文件的公开,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知晓率和知情率,建立健全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主动公开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和预防信息,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加强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的曝光力度。(责任单位:办公室及有关科室、单位)
7.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持续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环保信息公开,落实监管职责,公开监管信息,及时公开污水、垃圾处理等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责任单位:有关科室、单位)
8.加强市政公用服务领域和综合执法公开。及时发布全市供热、燃气、市政等行业相关政策、工作措施和推进情况;及时公开全市燃气行业两体系建设工作有关情况;适时公开全市园林绿化评价结果;做好城市违法建设治理、铁路沿线环境治理、城乡环卫一体化、城市防汛、行政处罚等工作信息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广泛监督。(责任单位:有关科室、单位)
(三)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
9.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建立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凡出台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局门户网站、“菏泽大城管”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规章政策和重大措施,应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及有关科室、单位)
(四)强化政务舆情应对能力
10.加强政务舆情处置回应。组织做好局系统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领域的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相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责任单位:办公室及有关科室、单位)
11.加强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搭建政民互动平台,完善工作流程,保障公众有效参与政策制定、公共管理、执行监督。围绕中心工作,积极探索公众参与的事项种类和方式,不断拓展门户网站民意征集、网民留言办理等互动功能,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创新公众参与方式,增进公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认同和支持。(责任单位:办公室、数字化城管中心)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12.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积极借助菏泽市政务服务网、局门户网站、菏泽大城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我局系统政务服务工作情况;主动做好“最多跑一次”等办理事项的公开,进一步方便市民群众办事。(责任单位:审批服务科)
13.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实行网上办事大厅与实体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服务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做好行政审批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广泛监督。(责任单位:审批服务科)
14.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高门户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准确发布应主动公开的各类信息,及时调整和更新栏目内容。推进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规范运作,加强日常监管和维护,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办公室、数字化城管中心)
三、推进政务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15.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主要成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人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夯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基础。(责任单位:办公室)
16.完善政务公开体系。对照市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全面评估局信息公开情况并做好整改。编制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根据机构改革等职责任务变化情况对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责任单位:办公室及有关科室、单位)
17.严格落实公文办理程序。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公文发布及时、准确、安全。拟制公文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予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文件正式印发时,在文件正文上明确标注公开属性。(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及有关科室、单位)
18.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务必进行保密审查并建立审查记录。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制度,完善办理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建立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责任单位:办公室及有关科室、单位)
19.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体系。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因政务公开工作不力,导致被上级指出存在问题并通报的,要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科)
20.提高教育培训水平。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局办公室将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围绕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依申请公开等,适时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责任单位:办公室)
2018-118号 政务公开要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