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四位一体打造法治政府部门
今年以来,市食药监局扎实推进依治行政工作,从规范决策程序、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行政执法、加强执法监督四个方面入手,打造法治政府部门。
一是规范行政决策。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的依法决策机制,印发《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规定6大事项审查范围,明确了承办机构、审查程序、审查形式及审查时限。聘请3名执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制定小食品、生化药品质量、夜市餐饮摊点、医疗器械、美容美发经营使用单位化妆品等8项专项整治方案;召开药品经营许可审批标准调整听证会,调整了药品经营许可审批标准。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订《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稽查支队重大案件合议制度》等8项工作制度;建立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梳理行政权力事项320项,主要职责8项、具体工作事项33项。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 “三统一”制度、有效期标注制度及法制审核机制,制定并向市政府备案规范性文件19个,废止1个,保证了文件实施合法性、权威性。
三是严格执法行为。编制完成10项本局职能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细化自由裁量基准124项,明确大案要案量化标准,全面开展说理性行政执法,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及文书制作标准,统一规范了执法文书。
四是加强执法监督。明确16项廉洁执法办案工作纪律,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信息通报、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备案和行政复议案件研讨交流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案件审核,定期开展全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11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决定,6起复议案件均被省局和市法制办驳回或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