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组织开展全市机动车辆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为加强对机动车产品质量的监督,督促全市机动车生产企业切实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机动车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前期,市质监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对全市机动车辆、机动车辆轮胎及安全***生产企业排查摸底的紧急通知》(组织各县区局对各自辖区内机动车辆、机动车辆轮胎及安全***生产企业进行了排查摸底。
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市质监局组织各县区局根据掌握的企业底数和信息,对各自辖区机动车辆、机动车辆轮胎及安全***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不执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厂销售的情况;是否存在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或超范围使用认证证书、标志的情况。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此次监督检查工作要求留有痕迹,形成链条闭环,必要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做好汇报。监督检查完成后,各县区局要及时将检查有关信息录入《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