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司法局关于证明事项清理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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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27日发表
根据《***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司明电〔2019〕44号)和《山东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相关工作的通知》,为杜绝“奇葩证明、往复证明、循环证明”问题发生,近来,我市部署开展了证明事项清理工作。通过对2019年以来的市政府规章、市政府及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没有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
菏泽市司法局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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