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百姓享受公路发展的成果公路管理服务推行人性化
青岛日报讯 “自从可以在银行缴纳养路费后,我就再也不用去排长队了,比以前方便多了。”一名私家车主这样感慨地说。近几年来,围绕着“和谐公路”这一文化品牌的塑造,我市公路管理越来越注重使用人性化的工作手段,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公路事业发展的成果。
养路费缴费难一直是困扰广大车主的问题,尤其是到月底的缴费高峰期,几个养路费征收机构的窗口前总会排起长队。为了解决这一问题,2005年开始,青岛市公路局实施了养路费系统升级,实行了与银行联网代征养路费,在五市二区开通了106个代征点,大大提高了养路费征收工作效率,方便了车主缴费。为了落实市政府“大企业直通车”业务,市公路局还在莱阳路28号增设了一处“大户室”,极大地方便了企业,受到了企业的欢迎。公路局市区管理处在王哥庄、沙子口两个公路管理所设立了养路费征收点,方便了周边村镇车主缴费,这项经验已开始在各市区试点推行。
另一项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就是消除道路交通隐患,为此,市公路局、市高管处始终把消除道路隐患,减少事故发生作为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实施公路安保工程。自去年以来,先后投资2000万元对204国道、212省道、296省道、804省道、胶州湾高速路进行了隐患排查与治理,在急弯陡坡、平交道口、学校工厂门口等事故多发路段增设了警示标志,增设挡墙和防撞护栏,施划减速线和标线,有效防止了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近期,为了防止大货车、集装箱车闯入禁行区和限行区,市公路局、市高管处推行人性化服务,分别投资20多万元在滨海公路、胶州湾高速公路、流亭立交桥设置了标志牌,提醒驾驶员提前绕行。
艰辛的付出换来了实在的荣誉。几年来,青岛市公路局先后被山东省政府表彰为全省高速公路建设先进单位,被省交通厅表彰为全省公路系统先进单位,被省交通厅和省文明办命名为山东省文明公路系统,获得省公路系统文明先进单位称号,保持了青岛市文明单位标兵称号,局属单位和五市二区七个公路局全部获得青岛市文明单位标兵和文明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