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因家庭生育带来的经济负担849名男职工享生育补助
青岛日报讯 记者从市劳动保障局获悉,为较好地体现参保职工缴费义务与享受待遇权利的统一,我市对849名男职工发放了生育补助金,有效减轻了职工家庭因生育带来的经济负担。
据了解,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省政府颁布的生育保险办法,规定男职工可以享受生育补助金,即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可以按我市确定的生育保险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截至11月底,全市共有849名男职工按规定享受了生育补助金共85.4万元,人均1005.89元。其中,市南、崂山等七区有766人共享受78.1万元,人均1019.58元;胶州等五市由于尚未纳入市级统筹,待遇较低,人数也比较少,仅有26人共享受1.3万元,人均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