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车改革进入封存程序
6月20日,我市公车改革已进入封存程序,公车封存的相关文件已下发到市直90多个单位,本月21日前将对市直参改单位需处置的公车进行统一封存。各县区、乡镇(街道)的公车封存工作将于本月30日前完成,具体封存时间由各县区、乡镇(街道)自定。
按照《临沂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我市将保留各类公务用车5130辆。其中,实物保障工作用车34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242辆,接待调研用车45辆;17部门内执法执勤用车2720辆、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07辆,17部门外行政执法用车376辆。
本次车改,市直参改单位需处置车辆约为1500辆,市车改办已对其进行了严格审核。在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后,对参改的市级及以下工作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每人每月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市级正职1690元、市级副职1560元,县处级正职1040元、县处级副职960元,乡科级正职650元、乡科级副职600元,科员办事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500元。全市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对于封存的公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按照相关程序依法进行鉴定评估,然后公开拍卖或报废处置,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开。(临沂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