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发布重磅名单通城4家单位和15人上榜
10月12日 湖北省碧水保卫战 “示范建设成果”遴选结果出炉 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对全省碧水保卫战“示范建设行动”成果进行公示,通城有4家单位及15人上榜公示名单,通城县水利和湖泊局、通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分局4家单位入选湖北省河湖长制示范单位(河湖长联系部门或有关单位)名单;刘明灯、杨修伟、朱凤英、夏效禹、黎记明、邱平戈、刘旭兵7位官方河湖库长,刘卫国、毛绪武、孔庆平、金义强、李良5位民间河湖长,及毛柯人、黄修平、邓洪波3位河湖长制工作人员共15名个人入选湖北省河湖长制示范人物。 为选树各类别、各方面、各层次的河湖、单位和个人示范典型,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引领河湖长制各方面责任主体高质量担当作为,带动全社会公众积极投身河湖治理保护事业,建设更多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根据《关于开展碧水保卫战“示范建设行动”的命令》(第3号省河湖长令)部署,经基层推荐、市州申报、公众投票、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在全省差额遴选出长江(湖北段)等“湖北省幸福河湖示范”100个(其中,示范河流57条、示范湖泊26个、示范水库17个);“湖北省河湖长制示范单位”400个(其中,示范县和示范乡镇42个、河湖长联系部门和有关单位358个);“湖北省河湖长制示范人物”800名(其中,官方河湖长400名、民间河湖长200名、河湖保护工作人员200名)。 省河长办要求,幸福河湖示范所在地及对应河湖长继续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统筹谋划,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促进全流域高质量发展,用实际行动擦亮示范河湖名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入选示范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始终追求卓越、走在前列,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全省各级要面向全社会广泛开展示范经验总结、舆论宣传和复制推广,引导形成学习示范、建设示范、推广示范的良好氛围,聚合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在落实河湖长制、推进长江大保护、打赢碧水保卫战、增添人民群众生态福祉中见贤思齐、比学赶超,开拓进取、百舸争流,为湖北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湖北发布重磅名单,通城4家单位和15人上榜!
责任编辑:通城_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