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出台农村困难家庭收入评估办法
日前,安陆市根据相关规定,结合该市实际,出台了《安陆市农村困难家庭收入评估办法》。
《评估办法》适用于该市在册农村低保家庭和新申请低保的家庭,对其收入情况进行科学计算,以差额补助的形式,确定保障对象。
《评估办法》规定了5类应计入家庭收入的评估项目和5类不计入家庭收入的评估项目。应计入家庭收入的评估项目有:家庭经营性纯收入、工资性纯收入、财产性纯收入、转移性纯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的评估项目主要是:优抚对象国家给予的抚恤金、定期定量补助金、护理费,义务兵的优待金和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费;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收入;独生子女费及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政府及社会组织给予的医疗救助金和临时救助财物;政府给予的救助金和慰问金等。
《评估办法》规定对不能提供有效收入证明材料的,按当地同行业的平均标准计算。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虽然高于保障线标准,但因重病、重残等特殊原因致使家庭稳定支出高于收入来源的特殊困难家庭,其家庭收入评估可结合家庭劳动力系数和收支情况等综合因素确定。评估标准原则上以稳定的主要种类为准,动态细微的收入不求面面俱到。
下一步,该市将对在册和新申请对象的家庭收入进行重新核算,为科学施保、按标定保提供精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