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镇平湖社区卫生服务站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现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
医政股联系电话:8561209
沙洋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03月19日
公示内容
拟设置医疗机构申请单位:沙洋镇卫生院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沙洋镇平湖社区卫生服务站
拟设置医疗机构负责人:刘维洋
拟设置医疗机构执业地点:沙洋县沙洋镇堤街60号
拟设置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全科医疗、内科
拟设置医疗机构投资总额:30万元人民币;拟设置医疗机构经初审符合沙洋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联系电话:856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