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统计局严明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
本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鄂州调查监测分局,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贯彻执行《准则》《条例》,确保清明节期间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一是严明纪律要求。严禁使用公车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活动;严禁使用公款组织春游、踏青、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严禁借祭扫之机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
二是强化主体责任。要求全局干部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明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工作相结合,与查处治理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相结合,加强教育防范,重申纪律规定,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抵制迷信活动,反对铺张浪费,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新风,净化政治生态。
三是严格执纪问责。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局总支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工作力度,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紧盯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公车私用等老问题,关注隐性变异“四风”新动向,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