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强化监督职能消除公共场所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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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6日发表
本网讯 为认真落实鄂卫监局发[2016]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长阳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全县公共场所监督执法检查方案,拟近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的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将重点检查从业单位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情况、从业人员持健康培训合格证上岗情况、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公共用具清洗消毒保洁情况、公共用品采购索证登记情况等。并对部分单位公共用品用具进行消毒效果检测,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测结果,对检测不合格和检查达不到卫生标准的单位将进行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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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14:30:4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