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经济责任审计将实行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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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6日发表
本网讯 按照省、市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经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会议议定:今年我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行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在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安排上,建立被审计领导干部数据库,把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结合起来,把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结合起来,把必审与抽审、专项审计结合起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县直一级单位负责人和乡镇负责人作为必审对象,实行2至3年一审;对县直二级单位负责人作为抽审对象,实行抽查审计或结合正常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进行;对有举报反映与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有关的某些特定事项,采取专项审计进行核实。根据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和审计力量的实际情况,今年拟对5位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和2位任中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由县委组织部下达委托书,县审计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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