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攻坚交通先行
三峡日报讯(通讯员 兴宣)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兴山县交通运输局将致力提供更加安全、舒适、便捷的交通出行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交通运输局牵头的农村公路建设任务主要是:水泥路面硬化288公里,公路大中修260公里,新修路基并路面硬化47公里。
积极争取,确保资金到位。根据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施方案,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作了较大调整:大中修每公里补助10万元,水泥路面硬化每公里补助20万元,新修路基每公里补助10万元。完成农村公路建设任务需投入补助资金9790万元。交通部门将按照组组通水泥路的要求,迅速做好通组公路信息采集工作,完善项目库,确保与省级“十三五”规划一致,为争取项目资金奠定基础,同时迅速与省市交通部门对接,争取更多支持。
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县交通运输局将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工程质量。一是严把项目开工关,路基验收不合格的不开工,村里没有落实质量监督员的不开工;二是严把原材料进场关,所需材料一律不准用混合料,只能用级配料,含泥量高的沙、碎石一律不准使用;三是严把工艺关,不适合、不符合规范的工艺不准使用;四是严把验收关,届时将邀请人大代表、党代表和政协委员到现场随机取芯,公开测压,保证验收结果的公正性。
加强督办,确保工程进度。一是组织专班,加强督办。在全系统抽调20名干部职工成立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部,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路的工作机制,一周一检查,一月一督办,并将项目进展及质量情况及时通报,对工程进展缓慢的项目实行***督办。二是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所有项目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将项目进度细化到月,责任到人。
严格程序,确保规范运行。严格基本建设程序,没有进行公开招投标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严格项目计划管理,实行“三不准”:即不准擅自调整计划,新修路基不准更改线路起止点、线路走向,擅自调整计划,导致工程量增加的一律不纳入补助范围。不准重复享受补助政策,凡是已经纳入发改、国土、烟草、移民等部门计划的,不再享受交通建设补贴政策。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一律不准拨付补助资金。严格补助资金拨付程序,项目实施结束后,经验收合格,凭施工单位申报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鉴定表、缴税凭证和拨款单,将补助资金拨付到施工单位账户。
(责任编辑:王琼 编审:邹远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