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五严格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
本网讯(唐太明):按照统一部署,我县全面启动了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落实“五严”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偿还债务,控制新的债务发生。
严格规范债务范围。严格界定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范围,紧紧围绕省审计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综改办联合下达的 “普九”债务总额,按债务发生时间、来源、用途、数额、债权人、债务人,逐笔登记造册,建立债务台账和债权债务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严格核实“普九”债务数额。县政府从财政、教育、审计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两个工作专班,分赴全县各学校对“普九”债务进行核实。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形成了工作合力。
严格筹措化债资金。县政府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的方式多渠道筹措化债资金,专项用于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
严格债务兑付程序。按照清理、认定、偿还、销号的步骤进行,我县设立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资金特设专户,县级财政安排和其它渠道筹措的资金全部拨付到该帐户,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封闭运行。债务确认后,资金从财政专户直接支付到债权人账户,做到偿还一笔,登记一笔,销号一笔,直至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有效杜绝了偿债资金的截留、挪用现象发生。
严格落实化债责任。为强化债务化解刚性约束,县政府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同时纳入各乡镇和县直部门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范围。建立农村义务教育新债责任追究制度,对盲目搞建设、上项目、借新债的学校和部门,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组建督查专班,定期到乡镇、学校督查督办,确保了 “普九”债务化解工作顺利实施。
目前,“普九”债务的核实、锁定等工作正稳步推进,年底前将完成1052万的化债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