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土地流转催生种植大户
农民日报7月6日讯(通讯员张骏、刘昌发、贡维金)早听说,湖北远安县鸣凤镇南门村有一个葡萄农庄,7月初,笔者慕名来到这里:只见一片绿色海洋中,10多位农民正在娴熟地为葡萄树整枝,一串串葡萄在阳光照耀下碧绿而晶莹。身着红色T恤的“农庄主”秦瑞洲在葡萄园中格外醒目,他乐呵呵地指着远处一片草莓田说:“除了眼前这20亩葡萄园,那里,我还种了5亩草莓,说来还真是托了土地流转的福。”
今年44岁的秦瑞洲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开始种植葡萄,早些年只是在自己一亩多责任田上小打小闹。2006年,县里下发的《关于加速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给他带来了福音。他从南门村三组15个农户手中租到了25亩地,投资建成葡萄农庄。“葡萄树去年才开始挂果,但还是收了近7万斤,毛收入18万元,今年比去年多收1万多斤应该没有问题。”秦瑞洲毫不隐晦他的经济收入,他说:“如果加上种草莓的6万块钱,一年可以净赚20万。”
“农户把多余土地流转给种植大户或专业合作社,既促进了农业产业的标准化、规模化经营,又实现了农民增收。目前,远安土地流转面积达6万亩,催生了800多个农庄主。”该县农经局局长李玉昶告诉笔者。
据了解,近年来,该县把土地流转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举措,积极引导农民推进土地流转,大力推进农村土地集约经营。为此,县里专门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网络,制作了土地流转流程图,严格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秩序,提供土地流转信息,解决土地纠纷,管理流转档案。该县还规定,凡经营大户、经济能人、城镇居民、企业下岗职工以及龙头企业承包农村土地从事农业经营达50亩以上的,将按照每亩20元的标准给予以奖代补。在此政策刺激下,一批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民抓住这个机会迅速扩大规模,一批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也把荒地变成了“聚宝盆”。
“这地租给了人家,我当了‘地主’,然后再给人家打工。”今年56岁的张宗玉虽然搞不清楚“土地流转”的含义,但她心里却有一笔明明白白的账:自己把1亩地租给别人,租金400元,自己每天再给老板打工,一个月还有900块钱的工资。“现在我一亩地一个月的收入相当于以前一年的收成。”张宗玉高兴地和笔者算起她的“土地产出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