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畜牧兽医局市畜牧兽医局四措并举强化兽药投入品监管
本网讯 兽药投入品规范管理是从源头上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市畜牧兽医部门“四措并举”,从经营和使用两个关键环节强化兽药投入品监管。
加强学习培训,提高能力素质。组织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和兽药经营业主开展兽药GMP和GSP知识、《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知识培训学习,提升兽药经营业主对兽药经营GSP创建达标的意识,提升执法人员的管理水平。
开展集中排查,查找问题风险。市动物卫生监督部门成立三个工作专班,对辖区内第一批创建的61家GSP经营门店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认真检查经营范围、药品质量、库房管理、购销台账、兽药标签清理、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情况。严格对照兽药GSP创建标准,对兽药GSP经营门店进行考核评价,对连续2次被评定为C级的列入监管黑名单,督促进行整改。对还未办理兽药GSP认证的经营门店,按照“升级达标、转型、劝退”的原则,实行分类指导,登记造册。对全市规模养殖场(户)兽药使用情况进行摸底清查,同规模养殖场(户)签订《规范使用兽药承诺书》,促使兽药使用单位依法、安全、规范、合理使用兽药。
突出重点环节,督促自查整改。一是检查兽药经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是否建立了兽药质量追溯体系;二是对经营业主自建的“兽药经营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和监督检查;三是利用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系统,加大对兽药经营门店所经销兽药产品质量情况的检查;四是严格遵守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强化兽用处方药的经营管理,切实增强兽药经营企业安全服务意识。通过开展专项自查整改,确保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试点县创建工作顺利通过验收。
强化执法监督,营造守法氛围。对发现有兽药经营企业经营假劣兽药、规模养殖场(户)养殖过程中使用禁用药物、假劣兽药及人药兽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通过强化执法监管,进一步营造守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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