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高新区团山镇香山花园排污口建设生物膜技术处理装置工程项目
受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团山镇人民政府的委托,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襄阳市高新区团山镇香山花园排污口建设生物膜技术处理装置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报名。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襄阳市高新区团山镇香山花园;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本项目计划工期:20日历天;
项目预算:35.36万元。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
2.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其近三个月(2017年9月、10月、11月)的社保证明;
2.4项目管理班子的"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预算员或造价员、安全员)齐备,且具备有效的上岗证,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其近三个月(2017年9月、10月、11月)的社保证明;
2.5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有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6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2.7投标人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资格证明或者委托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项目经理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换)。于2017年12月29日起至2018年1月2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下午17:00时到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襄阳市樊城区汉江北路汉江鑫城3号楼2单元401)购买谈判文件并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每份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证书,财务报表,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接收证书)以上原件及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一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查询结果;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7日09时30分;
4.2递交地点:襄阳市高新区团山镇产权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襄阳市樊城区樊魏路17号)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往返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保证金缴纳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3500元
投标保证金应于2018年1月16日 17:00 时前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不接受个人、分公司或者办事处转账)汇至以下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金额、规定时间、未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2投标人汇出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凭证单据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6.3投标人必须从本单位基本存款账户汇至以下指定账户:
6.4保证金专用账户: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
6.5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襄阳中原路支行
6.6账号:1745***********69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高新区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团山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单位: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工 联系电话 :158****5552
日 期: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