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律援助中心改进点援制规范援助指派行为
区法律援助中心创新管理机制,针对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现象,着力改进点援制,辅之以主任指派制,让法律援助工作置于公开考核和监督下,提高援助工作效能和质量。点援制是在法律援助工作实践中摸索、推行的一种新型案件承办人员确定机制,是针对援助案件性质和既往法律援助律师的办案实绩确定的一种由受援人自行选择办案人员的方式,但运行以来在实践中也出现一些不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如受援人法律知识不足、对法律援助律师库不熟悉、部分案件类型律师库可购选择范围小、受援人对被点援律师执业行为监督知识和方法不足等问题。为此,区法律援助中心不断改进指派承办案件方式,根据受援人的知识水平和案件具体情况,改进点援制,与业内知名度高、具有一定特殊专业技能、办案声誉和业绩佳、受援人满意度高的律师事务所建立特殊类型办案协作关系,指派由对口案件律师事务所承办援助案件,由事务所主任或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依据选能善任原则指派具体承办律师,消除受援人对法律业务的认识盲区,一定程度上以律师事务所的业务管理和人员管理机制代行法律援助管理职能。